网络骚扰也许并不比传统骚扰对当事人造成的损害少,相反其精神损害或许更加严重,对此,我们的法律武器又在哪呢?
近日,一位署名为Aviva的网友发出的一封网络通缉令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原因是其Blog被人不断骚扰,甚至对方扬言:“除非你关闭你的网站,改程序!”
Aviva在Blog中写道:“这两天一直没有写博客,原因是我的博客被大量的spam comment所困扰,这让我感到愤怒。起初的时候是一个做seo的网站发了几十条评论,在删除这些评论后我觉得自己有必要调查一下这些评论的来源,后来几经周折终于知道这一系列spam程序的发放者三叶草的QQ(28195960)以及他的一些相关资料,根据我掌握的情况,落伍的很多站长对此人也是恨之入骨,可见此人真是烂人一个。”
后经过受侵者Aviva的调查发现,发往pjblog的垃圾评论都是三叶草用java开发的一套 spam machine发送的,而且以每套1000元的价格对外出售。
Aviva曾经多次警告过这位Blog侵扰者,但对方却嘲笑地回答要想彻底摆脱spam那是不可能的,更糟糕的是对方竟告诉其过几天自己的软件开始销售后,Aviva所要面对的将不仅仅是目前个人网站中的这几百条垃圾回贴。
万般无奈的情况下,Aviva决定在适当的时候诉诸法律,可是却无奈于对方的“谁会管呢?”的嘲笑。
其实,曾经有过与Aviva类似经历的人不在少数,甚至曾经有网友在不断遭遇网络骚扰后发出这样的声音:“我该怎么办?我真不想再在网上待着了。我每天都害怕,晚上睡觉也睡不着。我甚至想过自杀!”
由此可见,网络骚扰已经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社会现象,其已经慢慢演变为一种社会危害,然而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骚扰也随之增多,在Google中输入“网络骚扰”一词,竟有1,620,000条相关信息。
根据韩国互联网安全委员会的统计:这些网络暴力粼粼种种,有网上辱骂,有性骚扰,有网上盯梢。对这样不端行为的投诉去年已经翻倍到8406起。投诉最多的是网上诽谤,在2005年类似的案例已经增长到3倍,达3933起。
据了解,目前我国在网络骚扰问题上,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而唯一可参照的便是民法的“性骚扰”或者其他的一些法律,而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要求原告就被告原则,被告在哪里就要到哪里去起诉,然而互联网的空间范围广、IP地址不确定性等诸多因素导致了许多人及时遭遇了类似Aviva的网络骚扰,也很难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律师们建议,遇到这种情况,应当首先对发布于某网站的两个帖子申请证据保全,以免帖子被删去后失去调查的线索。随后,可要求发布帖子的网站提供信息发布者的IP地址等情况,也可申请有关公证部门依法调取,锁定信息发布者。再搜集一些受到骚扰、精神受到伤害的证据,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因无法制约,网络骚扰比传统的骚扰方式对人的精神损害将更大,这也值得政府及相关部门引起重视,一些电脑专家指出,先进的科技手段更容易沦为犯罪工具。政府应加强有关立法和思想道德教育。真该有个具体的专应用于网络的管理法才好。
据悉,韩国民间近日成立了“善意回帖运动本部”,鼓励网民在网站上留下称赞或激励他人的回帖,抵制恶意回帖。
该团体计划在网站上开展善意回帖签名运动,成立“举报恶意回帖中心”和法律咨询中心等,并采取其他措施把“善意回帖运动”的影响扩大到全国。韩国的举措我们是否也可以用以参考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