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讲课时有同学问,为何1972年中日建立外交关系不叫“建交”,而叫“复交”?其实,中日2000年交往史上周而复始的“复交”与“断交”,其本身就是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
中日邦交,指两国间官方外交关系。早期的中日交往,是在已进入成熟发展阶段的封建国家——中国大陆王朝与日本各地方小国之间展开的。当时日本列岛小国林立、尚无文字,中日交往史均写在中国史书里。《前汉书》(成书于公元76—83年间)记载:“乐浪海中有倭人,分为百余国,以岁时来献见云。”这一时期中日交往的显著特征是发展的不平衡性和交往的非对称性,其基本形式是日本各小国争相前来朝贡和要求册封。大和国兴起后,开始谋求与中国大陆王朝建立对等邦交。607年推古朝派遣小野妹子出使隋朝,其国书开头称:“日出处天子致书日没处天子无恙”。下一个遣隋使递交的国书开头又称:“东天皇敬白西皇帝”。但正如遣隋使、遣唐使所示,日本对先进的中国文化则采取了虚心学习的态度。
官方邦交时断时续,民间交流持续不断,是古代中日关系史的重要特征。日本出现大和国后,中国史书在266年至413年中断近150年的日本朝贡记载重新开始。7世纪初,推古朝决定派遣隋使,恢复与中国大陆王朝断绝一个多世纪的邦交。公元894年,遣唐使菅原道真上奏天皇,以“大唐凋敝”等为由,建议停止派遣唐使,中日邦交和官方贸易再次中断。1370年3月,明太祖派使节到日本,重启了对日官方交往。但到了1381年,明太祖又决定与日本断交。1401年,足利义满以俯首称臣的低姿态派使节来明朝,1403年中日恢复邦交。1419年,将军足利义持反对足利义满称臣的作法,再次与明朝断交。每一次复交之后是贸易与文化交流的大发展,断交之后则是两国交流受到限制和非官方交往的艰难发展。如明朝与室町幕府的“勘合贸易制”,就是复交以后两国推动官方贸易的典型事例。
几次交战,是古代中日关系史的一条副线。663年,唐朝、新罗联军在白村江口击败日本、百济联军。1274年和1281年,元军两次对日远征均告失败。1592—1593年和1597—1598年,丰臣秀吉发动了两次侵朝战争,都在明朝、朝鲜联军阻击下以失败告终。
1840年的鸦片战争成为日本人转换国际秩序观、走向“脱亚入欧”的起点。在东西方两种秩序的交汇点上,中日于1871 年9月签订了《清日修好条规》。这是中日间第一个根据近代国际规范签订的平等条约。从1419年足利义持断绝与明朝邦交算起,中日又经过约450年的断交期才得以复交。
1894年的甲午战争,是中日关系向日强中弱格局发生逆转的转折点。自1931年制造“九一八”事变起,日本不断扩大了侵华战争,中国奋起抗击侵略,中日进入长期交战状态。然而,中日正式对日宣战、断交则推迟到了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的1941年12月9日。
1945年8月,日本战败投降并被美军占领。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中华民国成为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然而,在美国的推动下,日本却选择与已失去政权的台湾国民党当局“媾和”、“复交”。
中国政府采取了“以民促官”、“渐进积累”地推动对日复交的方针,在此过程中形成了“复交三原则”,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所谓“日蒋条约”是非法的、无效的,应予废除。1972年9月29日,中日终于通过发表《中日联合声明》而实现复交,日本与台湾当局断绝了官方关系。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日关系进入了新的转折期,以至近年来呈现出“政冷经热”的复杂局面。这种状态是在两国正常外交关系范围内的相互关系调整,而绝非回到了“断交”状态;但与1972年后20年间的“蜜月期”相比,则确实出现了严重倒退。
中日关系史一再证明,两国保持良好的外交关系,是保证各领域交流顺利发展的重要保证。历史上中日为何多次重复“复交”与“断交”?其深层原因及其影响,值得我们加以深入探讨和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