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7日下午,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坐着数十位旁听群众的法庭出人意料地安静。审判长郑明洁宣布:“驳回原告小雯的诉讼请求!”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女教师状告校长性骚扰案一审终结。据法律界人士称,此案为立法禁止性骚扰以来的全国第一案。
互发短信三四年 一朝翻脸公堂见
1997年,32岁的古玉文被提拔为重庆市巴南区南湖中心小学校长。1998年9月,18岁的小雯调到小学下属幼儿园任教。在前两年,他们之间没有说上十句话,见面只是点点头而已。
2001年3月的一天,由于幼儿园内部有些矛盾,古玉文等校领导前去协调。事后,学校请幼儿园老师吃饭,青春靓丽的小雯给古玉文留下了良好印象。然而由于和幼儿园工作联系不多,古玉文此后渐渐淡忘了那个笑靥如花的女孩。
5月中旬,古玉文突然收到小雯发来的短信,大意是向他问好,并请多关照。古玉文没有回复,不是端校长架子,而是他根本不会发短信——那年头互发短信还不多见。后来,小雯又给他发过两条短信。古玉文学会了发短信的方法,出于礼貌,他给小雯回复了一条。
之后,他们的短信往来越来越频繁,短信内容多为问候,偶尔也有几条插科打诨的段子。古玉文没料到,这些看来“很正常”的短信,让他在几年后麻烦不断。
去年7月中旬,小雯突然到区教委反映古玉文对其性骚扰。“报复!”这是古玉文得到消息的第一反应。据了解,小雯在区花溪镇开办了私人幼儿园,一直想调到那边去。因为调动没成功,她便怀疑是古玉文从中作梗。古玉文认为,自己在调动中起不了多大作用。经过调查,教委得出古玉文没有对小雯性骚扰,只是向其发过“和校长职务不相称的信息”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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