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真的有一些外资就是瞄准税收优惠而来,这样的企业肯定实力不强,对中国经济发展也不会带来多大的作用,它们的去留不应该成为阻碍我国税制改革的因素。
2005 年,在我国财税制度改革的历史上是不可忽视的一年: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终于提高,全国牧业税和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也全部免征,增值税的方案也进一步得以完善。
那么,在 2006 年,广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内外资企业两税合并以及增值税是否会有进一步的举措、其改革方向又指向哪里呢?让我们来听听著名财税专家、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安体富教授的看法。
两税合并迫在眉睫
《中国新时代》:早在 2004 年 8 月,财政部、国税总局就把“两税合并”的相关草案提交到了国务院,按照财政部当时的构想, 2006 年 1 月 1 日开始实施。但最终未果。哪些因素阻碍了其实施的进程?
安体富:其实,对于两税合并这个问题,不管是理论界还是实践部门几乎没有不同意的;但由于它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外资企业多年来独享的税收优惠,商务部以及上海、广州等城市就担心影响招商引资,所以就一直拖了下来。
但实际上并不会对招商引资造成太大的影响,现在对外资企业所做的调查也证明了这一点。在外资决定是否投资的因素中,税收上的优惠只是很小的一部分。相对而言,稳定的政治局面、广阔的市场、丰富而廉价的劳动力资源才是对外资吸引力最大、作用最强的因素。即使真的有一些外资就是瞄准税收优惠而来,这样的企业肯定实力不强,对中国经济发展也不会带来多大的作用,它们的去留不应该成为阻碍我国税制改革的因素。
《中国新时代》:您曾说过,对某些改革而言,一个好时机并不容易获得;那么,怎样才算是好的时机?您认为现在时机是否成熟?
安体富:两税合并的时机早就成熟了,甚至可以说是“迫在眉睫”——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副部长楼继伟也都这么认为。这包含两层意思:首先,原来我们没有加入 WTO 的时候,对外资在市场准入、产品销售等方面都有很多的限制,关税也比较高,所以和内资没有太大的竞争;但随着我国加入 WTO 并进入后过渡期,关税降低了,非关税措施、外资进入的地域、股权、数量等各方面的限制也都逐渐取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继续对外资企业优惠对内资歧视的话,将非常不利于我国经济、尤其是民族经济的发展;其次,按照我们提供的方案,最终税率确定在 25% 左右,这样,内资企业的税负降低,但同时外资企业缴纳税款会提高,最终对财政收入也不会造成多大的影响。所以可以说是“时机成熟、迫在眉睫”。
《中国新时代》:据了解,两税合并已列入全国人大 2006 年初次审议的法律草案?
安体富:列入是一回事,能不能实行则是另外一回事,现在看来,正式实施今年是摊不上了。但后来我们考虑,即使两税不能合并,也不一定一直这么拖着,可以先从内资着手。 由于“内资企业所得税”是国务院的条例,修改不需要经过人大,就能比较快的进行。调整调整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 33% 的税率降到 25% 左右、取消计税工资改按实际发放工资在税前扣除等。
个税税基不透明
《中国新时代》: 2006 年,《个人所得税法》修订案正式实施,工薪费用扣除标准从原来的 800 元增加到目前的 1600 元。这将会在哪些方面带来怎样的影响?
安体富:首先,这使得个税的纳税结构有所改善,更多的人不必再缴纳个人所得税;其次,据有关部门测算,这一修订将使财政收入减少 250 亿左右,不过这只是账面上的数字,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随着征管力度的不断加强,偷漏税的情况将不断减少,所以实际减少的财政收入可能没那么高。
《中国新时代》:虽然起征点由 800 元上升到 1600 元,增加了一倍,但还是有人认为偏低,起不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您如何看待这一问题?
安体富:关于起征点的高低,听证会和一些文章都有讨论,观点很多。我认为 1500~1600 元的扣除额和我们现在的收入水平、消费水平是比较相当的。一般而言,决定起征点高低的因素有三四个,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基本消费水平。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我国人均每月的基本消费(包括其所供养的人口)是 1200 元左右,所以 1600 元的扣除额还是比较合适的。但是各个国家也不一样,有的国家定的很低,因为它们扣除的不只是基本消费,还有其他方面的支出。
起征点的提高对调节收入分配能起到一点作用,但由于调节收入分配的关键不在起征点的高低,所以作用不大。真正的富人,薪金只是其全部收入的很小一部分,其他收入的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