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基础研究发展的一些建议
科技部赴国外国家实验室考察组
为了及时了解科技发达国家的国家实验室状况,为我国国家实验室建设试点提供重要参考和决策依据,2003—2004年,科技部基础研究司组织了4个考察组,分别对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瑞士、加拿大、日本等7国的部分国家实验室及其行政管理机构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调研。通过这些考察,获得了大量丰富和宝贵的关于发达国家建设国家实验室的做法和经验,从中也形成了一些对于我国更好地开展基础研究的一些启示和建议。
一、以人为本,稳定资助,搞好科技队伍人才建设
人在科技活动中是最重要的决定因素。先进发达国家从政府部门、研究机构的行政领导,到基层的研究小组,在具体对科技活动的组织实施中,都把招聘、组织、稳定一流的科技人员队伍作为首要目标;在选择重要支持方向、确定优先领域时都把是否拥有从事这些方向研究的优秀科学家作为必要的基本条件,处处体现出“以人为本”的思想。
首先,他们注重在世界范围内选聘一流的科技人员来开辟新的研究方向,担任研究所或课题组的负责人,一开始就把人才队伍建设的起点提得很高。即使是对于一般的科技人员,也是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在跨单位、跨地区的范围内招聘,从而保证受聘人员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工作,成为课题组负责人的得力助手,使所承担的研究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所以“聘任制”是发达国家建设高素质、高稳定科技队伍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当然,在具体操作中,还可以通过实行“永久雇员制度(tenured)”、“公务员制度”等多种方式进行配合。
其次,为了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保证科技人员能够安心地投入科研工作,先进发达国家政府及其研究机构的管理部门在其每年财政预算的安排上,有相当大的一块经费用于受聘人员的工资开支,其比例可占总预算的50%—70%不等。总结起来有两种情况,即由政府或相应的研究机构负责支付所属研究所(研究组)学术负责人和固定人员的工资;而由各研究所根据聘用合同,负责支付研究组中其他受聘人员的工资。在具体的研究项目实施和管理中,这些国家相关的财务政策明确杜绝将研究项目经费与申请者个人或整个研究组的工资收入直接挂钩。假若研究组所申请到的研究项目越多,研究任务越重,当然研究经费也越多,则可以招聘更多的研究助手和辅助人员参与本课题组的工作,但是申请者本人一般不能从这些经费中增加个人收入。如果课题组的研究工作出色,做出了突出贡献,则相应研究机构和行政管理部门有权给课题组负责人及其固定人员按序列增加工资,直至成为“永久雇员”。相比而言,我国的国家重点实验室费用中人员经费较少。研究人员要提高工资待遇,必须去争取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