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14日,《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明确提出“参照国际通行做法,逐步推行官方兽医制度,逐步实行执业兽医制度”,这既是洞观世界发展潮流和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趋势作出的科学判断,更是对我国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提出的工作要求。只有把握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制度的实质内涵,认清我们所处的时代背景才能因势利导,稳步推进我国的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制度的改革进程,走出一条既与国际接轨又适合我国国情的兽医体制改革之路。
2005年5月14日,《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明确提出“参照国际通行做法,逐步推行官方兽医制度,逐步实行执业兽医制度”,这既是洞观世界发展潮流和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趋势作出的科学判断,更是对我国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提出的工作要求。只有把握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制度的实质内涵,认清我们所处的时代背景才能因势利导,稳步推进我国的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制度的改革进程,走出一条既与国际接轨又适合我国国情的兽医体制改革之路。
一、官方兽医与执业兽医制度的含义与基本特征
国际兽疫局(OIE)在《国际动物卫生法典》中明确规定,官方兽医(Official Veterinarian)是指由国家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指在全国范围内有绝对权威,执行、监督或审查动物卫生措施和出证过程的国家兽医机关)授权的兽医。官方兽医制度要求将动物饲养——屠宰加工——市场流通和出入境检疫等各个环节置于全过程的、系统的、有效的动物防疫监督管理之下,这种制度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完整性、公正性和权威性,是目前世界上相对说来最先进的兽医体制,具体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首先是一种垂直管理制度。官方兽医由国家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任命,而不是由地方兽医主管机关任命,直接对国家负责,上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对下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实行直接领导,下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对上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完全负责,且不受当地政府的领导。这种管理体制可以有效地防止地方保护主义,防止地方或企业对执法过程的干扰,从而维护兽医卫生执法的公正性。其次是以动物防疫技术和行政支持体系为后盾。其执法权由国家法律体系予以明确,执法能力和过程需要国家防疫技术体系参与,确保官方兽医融技术和行政管理于一体,从而维护兽医卫生执法的公正性、科学性、权威性。第三是权力与责任共存。官方兽医代表国家执法,具有很大的权力,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官方兽医也是执法的责任人。因此官方兽医必须要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法律和法规水平,同时要有很强的责任心和公心,使其在执法过程中保证执法的正确性和公正性。
执业兽医是指经过考试,取得执业兽医资格,并经注册从事动物疾病诊断 |